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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有发生的校园暴力中 , 施暴者何去何从 ? 近日 , 湖北给出一份解决方案。日前 , 湖北省教育厅联合省内 8 部门发布《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》。其中明确提出 , 对 " 屡教不改、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 "," 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"。
" 校园暴力学生屡教不改者将转专门学校 ", 这其实并不是什么新创意。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中早有专门表述 , 各地的日常教育实践过程 , 也不乏具体实施案例。在此前提下 , 湖北新近发布的 " 意见 " 只能算是援引法律、重申法律 , 而非是突破性的地方立法。可即便如此 , 其还是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, 这着实耐人寻味。
从舆论反馈来看 , 不少人都是第一次获知 " 专门学校 " 之说 , 甚至自然而然将之误解成是湖北方面的 " 新创造 "。这种现象的出现 , 很大程度表明 , 现实中 " 专门学校 " 并没有变成一种常见的、惯用的针对 " 严重问题学生 " 的矫治手段。公开报道显示 , 多地 " 专门学校 " 因生源不足被迫停办 , 就很能说明问题。
在过去很长时间内 ," 专门学校 " 境况惨淡 , 几乎为人所遗忘 , 实则有其必然性。首先 , 从认知理念层面来说 , 人们普遍担忧将一群问题学生聚在一起会造成 " 交叉感染 ", 从而使得他们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; 再者 , 就操作程序而言 , 将学生转入专门学校必须经本人、学校及家长三方同意 , 这整个过程操作难度之大可见一斑 …… 鉴于这种种显而易见的原因 ," 专门学校 " 远远未能发挥法律所赋予的职能。
所以说 , 湖北最近发布的 " 实施意见 ", 到底能不能真正促成 " 专门学校 " 的角色回归 , 实则还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。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 " 必要的惩戒、矫治 " 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? 如何淡化公众关于专门学校是 " 坏孩子集中营 " 的刻板印象而突出其 " 保护 "、" 挽救 " 色彩 ? 又该如何在普通学校、主管部门、专门学校等各方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衔接联动机制 ? 凡此种种 , 都必须给出明确的新思路才是。
当然 , 无论在任何时候 , 将 " 严重问题学生 " 送去专门学校 , 都只能基于自愿而非强制。恢复 " 专门学校 " 的法定功能 , 既需要行政推动 , 更需要社会认同。只有不断凸显出此类学校在特定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比较优势 , 才能让全社会消除偏见 , 继而重新发现其价值、认识其作用。要知道 ," 教育 " 本身就应该是一个因人施教的过程 , 对待 " 问题学生 " 当有专门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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